曲周的事
曲周县民政局关于对5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公告
2019-11-21 17:11  浏览:79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经查,下列1家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决定对下列5家不按照规定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被撤销登记的5家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 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待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将印章和登记证书上缴登记管理机关(曲周县行政审批局或曲周县民政局)。

一、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

曲周县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信用代码:51130435MJ074886X2

二、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曲周县旭日学校、信用代码:52130435589662559X

曲周县安康老年公寓、信用代码:52130435MJ072610X3

侯村镇康馨幼儿园、信用代码:52130435347617N

曲周县侯村镇博园幼儿园、信用代码:52130435347597942B

 

特此公告

 

                  曲周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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