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的事
广平发生的这一幕,实在是让人愤怒!
2020-08-01 16:59  浏览:75
广平酒驾查处不是一天两天了,交警蜀黍也总是不断地劝导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听劝,心存侥幸,认为“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的!”“都去防控疫情了,没时间查酒驾啦!”“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总是在被处罚后、发生事故后才知道后悔。

目前,严查模式已启动。下面曝光一批广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真实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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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7月24日夜间22时许,刘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贵C*****”小型汽车在行驶至大牙线与南常线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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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7月28日夜间23时许,李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D*****”小型汽车在建新街南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暂扣驾照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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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7月28日夜间22时许,张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D*****”小型汽车在广平县牛庄村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暂扣驾照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

我们曝光了这么多的酒驾案例,为什么还是有人知法犯法,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抱有侥幸心理的酒驾司机们,请好好反思一下!

信息来源:广平县交警大队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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