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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关于在主城区部分交叉口路段进行交通组织的通 告
2020-09-22 18:54  浏览:163

为最大限度发挥道路的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优化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市区部分交叉口实施机动车限制行驶方向的措施(公交车、载客出租车除外)

(一)7:30—8:30,17:00—19:30时间段:

丛台路禁止左转弯驶入中煤社区、中煤社区南门出门禁止左转;中华大街青年路交叉口南口、北口禁止左转;铁西大街禁止左转弯驶入铁路大院、铁路大院出门禁止左转;邯钢路铁西大街交叉口西口禁止左转、邯钢路铁西大街交叉口南口禁止直行;光明大街水厂路交叉口南口禁止左转、北口禁止右转;通达街人民路交叉口南口右转机动车驶入人民路后,禁止在滏东大街交叉口左转通行;渚河路惠文街交叉口南口、东口禁止左转。

(二)7:00—20:00时间段:

中华大街丛台路交叉口东口、西口禁止左转;光明大街人民路交叉口南口、北口禁止左转;曙光街人民路交叉口东口、西口禁止左转;曙光街中华巷交叉口西口禁止左转;光明大街水院北路交叉口南口禁止左转、东口禁止直行。

(三)7:00—20:00人民路浴新大街南绕道交叉口南口禁止直行和左转(含公交车、载客出租车)。

二、友谊路(世纪大街至东环路段)机动车7:30—8:30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三、在部分道路上设置机动车单行线(公交车除外)。

(一)16:30—18:30单向行驶的道路:

轴北路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7:00—20:00单向行驶的道路:

贸易路(浴新大街至中华大街段)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劳动路(陵东街至浴新大街)由东向西单向行驶;中华巷(滏河大街至曙光街、绿化街至中华大街)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怀幼街由西向东单向行驶;陵后街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和平路(陵东街至浴新大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向阳路(滏河大街至中华大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小河路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朝阳路(郝庄巷至滏河大街段)由西向东单向行驶;环城西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市府南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展览路(光明大街至滏河大街段)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望岭路(滏河大街至光明大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望岭北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先锋路(建设大街至学军街段)由东向西单向行驶;黎明街(陵园路至朝阳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绿化街(陵园路至和平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利民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土山街(和平路至小河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太平沟街由北向南单向行驶;胜利街由南向北单向行驶;东风街由南向北单向行驶;明怡街(南环路至学院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学军街(先锋路至八一路段)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军营路(铁西大街至省冶建医院门前)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四、市区道路上的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时间为7:00-9:00和17:00-19:30。除上述时段外,准许其他机动车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五、对实施借道左转措施的交叉口,机动车按如下通行规则行驶:

1.等候借道左转车辆应按照借道信号灯指示通行,在进口处依次排队等候进入借道车道,不得穿插、抢行。进入借道车道后,交叉口左转弯信号灯绿灯亮时,左转通行。

2.交叉口左转弯信号灯绿灯亮时,同一进口的直行车辆应当进入直行待行区待行。直行信号灯绿灯亮时,直行通行。

3.借道左转车辆开始通行后,如遇交叉口左转信号灯变红灯,应在安全前提下尽快通过交叉口。如无法保证安全通过交叉口,应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六、视学校周边具体交通情况的变化,上下学期间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采取单向通行或限制通行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宣传告知。法定节假日和假期(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不限行。

七、主城区建成区道路局部非机动车道,视情况允许非机动车双向通行,非机动车应依次排队行驶。

八、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九、本通告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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