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驾驶人监管,曲周县交警大队现将
发现的驾驶证存在问题的“重点驾驶员",公示如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规定,请尽快参加驾驶人培训并进行审验。
各位驾驶人,别不当回事!
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
不止是会限制你的驾驶资格哦!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换证,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关注公众号:曲周县信息网
曲周人自己的信息网 无需注册免费发广告
招工求职 出租求租 商家打折 二手交易
拼车信息 便民电话 曲周的事 公益活动
联系电话:0310-8811178
微信客服:qzxx003 QQ客服:36362462
办公地址:光明街北段企之广场北行20米路西
网址:www. quzhouxinxi.com 百度:曲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