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
就在今天(10月6日)清早5点多6点左右竟然有人偷国旗。曲周光明街与公仆路这家商铺遭遇了不速之客,悬挂的国旗竟然被偷啦!?
根据爆料网友描述,附近三户商家门口的国旗都不见了。不知道这个人是打算拿回家挂自己门头还是打算怎么样!
友情提示:小国旗用完不能丢!
众所周知,国旗是我们祖国的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第十九条也明确: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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