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变冷,供暖季即将来临,而磁县一热力有限公司的一则通知,引起了该县居民的热议。通知写道:“今年不用热用户,务必在11月15日前向热力公司申请报停手续。(办理报停请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四邻同意签字证明,逾期不再受理。)”近日,磁县慈荷新苑小区的居民王女士拨打邯报融媒体新闻热线,反映上述情况,称该规定给想不用热的居民增添了麻烦。
王女士对邯报融媒体记者说,这条规定是今年才有的,对于那些想停热的居民来讲,增设了一道门槛。原先只需要申报,如今还得征求邻居同意。“如果某个家庭跟四邻关系不好,或者邻居长期外出,就很难申请停止供暖。”王女士说,“我们居民聊天时,都表示不愿意邻居停暖,因为怕影响自己家供暖效果。说实在的,大家的这种想法也很正常,但停不停暖,还是要用户自己决定。”
10月31日,邯报融媒体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该热力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这个规定,报停供暖需要上下左右四邻房主书面签字表示同意。
邯报融媒体记者询问,为何出台这样的规定?该工作人员回答,主要原因是为了楼房整体的供暖效果达标考虑,供暖不是单个住户的事情,单独一户停止供暖会影响到周围邻居家的温度。记者询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规?该工作人员称:“这是根据有关部门下的通知作出的规定,法律依据应该有吧……”至于是哪个部门,该工作人员回应并不知情。
随后,邯报融媒体记者电话联系了磁县住建局供热办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知道了。”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次拨打,他以正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邯报融媒体记者查询《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实施细则》发现,第十七条规定了停止供热的情况。该条规定,“热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热用户,视为采暖期正常用热。”并没有发现要求居民在办理停止供热时,需要四邻签字同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