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出台,明确规定,学校对不遵守校规校纪、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为此,河北省曲周县积极探索,设立128个“戒尺试点班”,把惩戒权回归学校,让教师有理有据实施惩戒权。
日前,曲周县依庄乡西来村小学六年级便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启动仪式。班主任王红娟向全班学生和家长介绍了戒尺试点班实施方案,全班31名学生举手表决,家长讨论通过后,一致在《致家长一封信》上签字同意,班长张志勋代表全体家长和同学向老师递交戒尺。
“在古代私塾启蒙教学时,‘戒尺’是先生‘惩戒权’的物质载体,‘戒’是警戒、惩戒,‘尺’是尺度、标准。戒尺进课堂,能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形成一种约定,让他们从小养成爱学习、守纪律、懂规矩、知敬畏的好习惯。”曲周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照河认为。
随着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设立“戒尺试点班”的实施方案》发布,各乡镇中小学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大胆尝试,纷纷设立“戒尺试点班”。各学校按照教育性、合法性、慎用性、适度性、规范性原则,对违规行为“一请二问三惩四慰”。截止目前,曲周县已设立戒尺试点班128个。
戒尺进班级,让学生们心存敬畏,逐渐养成规则意识,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有效解决了以往老师“不敢愿、不愿管、不能管”的难题。
学校实施惩戒教育,必须让家长理解、支持。教育孩子不是学校单项做功,而是家校合作多面给力。怎样充分发挥家长作用,凝聚合力,形成家校共育的闭环?曲周县通过建立“家长课堂”制度,打通惩戒教育“最后一公里”。
曲周县始终重视家校互通、协同育人工作,通过定期举办“家长课堂”、开展“家长进课堂”活动,让家长了解教育、了解学校、了解学生、了解课堂教学、参与教学评价,推动广大家长与学生一起成长,让家长成为学校教育的合作者、支持者,建立起家校沟通纽带,由此减少了家校纠纷,共同推进教育教学工作高效开展。
“让孩子遇到一个心中有爱、手中有尺、眼中有光、胸中有度的好老师,这是所有家长的期盼。作为家长,我们也必须要支持老师的工作,我们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成长。”县实验中学七年级2班胡少源的家长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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