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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镇:疫情线索举报有奖!(附举报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曲周镇政府  浏览次数:3825
核心提示:4月19日,曲周镇党委、政府发布关于疫情线索上报的温馨提示和开展有奖征集工作的通告。举报电话:8892168,8893691,13623101314。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4月19日,曲周镇党委、政府发布关于疫情线索上报的温馨提示和开展有奖征集工作的通告。

通告指出,全镇辖区广大人民群众,为了您和家人以及公众的健康,请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指挥安排,自觉接受监测、调查、检验等防控措施。凡是入境人员、湖北及武汉返(来)曲人员要主动向村委会、物业、社区(居委会)报告。广大干部群众一旦发现以上两类人员要及时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镇党委、政府将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疫情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

一、举报范围

1、举报即日起从境外或湖北地区来曲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人及其家属未如实向县、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登记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给予3000元奖励;

2、举报即日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包括外省市及本市其他县市区)有密切接触的在曲居住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人及其家属未如实向县、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登记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给予3000元奖励。

二、举报方式

1、对上述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向曲周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8892168,8893691,13623101314。

2、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

3、尊重举报人意愿,既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如实名举报的,应提供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通告指出:对疫情线索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当日兑现奖金;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严格为线索举报者保密,并做好被举报人的隐私保护工作。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自2020年4月19日起施行。

 

曲周镇政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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