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郭某波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0年06月05日23时许,侯村中队民警在东环路与晨光路口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郭某波进行抽血酒精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00.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郭某波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姓名:刘某志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6月11日07时许,大队执勤民警在东环路科伦公司北50米处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冀DB186K号小型汽车驾驶人刘某志进行抽血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3.8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刘某志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姓名:李某林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6月03日07时许,安寨中队民警在S234省道217公里处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冀D100L5号小型汽车驾驶人李某林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20.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李某林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给予行政拘留。
酒驾、醉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 民警提醒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来源:曲周交警
关注公众号:曲周县信息网
来源:曲周交警
关注公众号:曲周县信息网
曲周人自己的信息网 无需注册免费发广告
招工求职 出租求租 商家打折 二手交易
拼车信息 便民电话 曲周的事 公益活动
联系电话:0310-8811178
微信客服:qzxx003 QQ客服:36362462
办公地址:光明街北段企之广场北行20米路西
网址:www. quzhouxinxi.com 百度:曲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