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8月01日21时02分许,侯村中队民警在曲周县南开街与晨光路口北100米处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当事人闫某驾驶的冀D706M2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测时,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闫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二、姓名:霍某锋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8月01日23时15分许,侯村中队民警在曲侯线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霍某锋驾驶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值为2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霍某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三、姓名:王某刚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7月31日21时33分许,侯村中队民警在曲周县人民路莲花公园北门东100米处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王某刚驾驶的冀DZ602E号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值为5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王某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四、姓名:张某奇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7月31日22时15分许,安寨中队民警在曲周县四好公路大连寨村北100米处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张某奇驾驶的冀DE819T号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值为2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张某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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