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行动计划,倾力打造文明、和谐的交通氛围,即日起邯郸交巡警支队馆陶县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对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则应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礼让,将处以罚款 50 元,记 3 分。
请广大驾驶员及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馆陶县大队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