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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开始征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9  浏览次数:819
核心提示: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曲周县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为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曲周县2021年青年就业
见习岗位的公告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邯人社字〔2021〕68号)文件,帮助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升职业能力,现将我县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6月7日至6月25日。

二、征集范围:曲周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二)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5个,不高于在职人员的30%(在职人员需15人以上,在职人员人数依据就业登记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确定);

(三)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四)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指导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办公地点需在申请的行政区域内,便于日常监管;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七)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2021年曲周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等情况);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六)《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

(七)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八)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九)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好。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人社部门对申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提供的岗位是否适合见习人员锻炼工作能力等进行审核。

(三)公布。见习单位经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将在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对见习单位的补贴政策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曲周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9〕49号)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曲人社字〔2021〕13号)要求,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不足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

七、申报地点:曲周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八、咨询电话:8893818

附件:1、2021年曲周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1.2021年曲周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附件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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